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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有关法律责任与义务
31.公司及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2.被吊销营业执照与注销有何区别
注销是指公司解散,在依法组织清算后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部门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公司、个体工商户等)作出的行政处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后,不具经营资格(即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但在登记机关核准其注销登记之前,被吊销公司存续,仍应承担相关民事责任。

3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能够逃避债务吗,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会受到哪些限制
不能。企业法人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存续,但不再具有经营资格,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在登记机关核准其注销登记前,被吊销企业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企业股东、出资人不依法组织清算的,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承担清算责任。被吊销企业应当依法清理债权债务,办理注销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后公司终止。
被吊销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被记录到国家工商总局“黑名单”库,并向全国工商系统发布。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4.办理工商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违反《公司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其中,涉及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的,还须对股东进行处罚。
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5.公司投资人虚假出资、未按时缴纳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36.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7.前置许可失效(过期、被吊销、被撤销等)有何风险
企业需要延续前置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前置许可被吊销、被撤销或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不再从事该前置许可项目的经营,或者办理注销登记。未依法办理继续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构成无照经营行为,最高可被处以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8.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而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营业期限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涉及经营事项前置许可过期失效未为办理变更的登记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9.不参加企业年检(年度检验)会受到何种处罚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不按规定参加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0.工商登记申请材料上由他人代签名有何风险
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等)提交的材料中,股东、法定代表人等由他人代签字的,将涉及以下问题:
(1)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办理公司登记提交虚假材料的,登记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
(2)当事人的权益可能受侵害。大量实际案例表明,一些股东在设立登记时随意由他人代签名的问题成为日后自身权益被侵害和引起公司内部经济纠纷的重大隐患。例如,投资人由他人代签字的问题可能造成在股东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让股权。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已经发生股东、法定代表人等由他人代签字问题的,应当尽快到有关部门办理重新确认真实签名的手续。具体可到公证机构、笔迹鉴定机构等办理相关证明文件,依法确认当事人的真实签名,或者通过其他依法能够证明、确认有关签字、印鉴真实性的途径办理。

41.公司股东有什么权利,股东会(股东大会)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上述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42.公司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监事)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3.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4.无照经营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后依法设立,由工商部门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无照经营的,没收非法所得。无照经营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并处5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