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退税申报注意事项2012.05.04(荔湾国税发出)
为规范出口企业办理免抵退税的申报,现补充以下有关申报注意事项,如与文件抵触以其为准。
一、纳税人的退税申报的纸质申报资料要求。
(一)审核各种报表的格式、印章是否齐全、准确,提供的纸质凭证是否有效,与报表是否一致、报表之间勾稽关系是否正确.。填报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时,“出口企业申报栏”的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填写的数据必须与实际发生数据一致,没有实际发生数的填“0”。报送的报关单、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的数量、数量单位、商品码、金额要一致,如果出现不致的,应在表备注栏列明,应附说明和有关资料。在报送汇总表和明细表前请检查有关签名、印章是否齐全。左下角申报栏中的企业填表人、财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只能由本人签名或签章,不能电脑打印。盖单位公章时注意不要压在企业填表人、财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签名或签章内,盖章要清晰不能模糊不清。在每张报关单右下角注明关联号。报送的申报软盘上要注明企业名称、海关代码、申报批次。
###重点注意的凭证有: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货物报关单必须是盖有海关验讫章,注明“出口退税专用”字样的原件(另有规定者除外),海关代码、出口日期、商品代码、出口数量及离岸价等主要内容应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一致。
2、 代理出口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上的受托方企业名称、出口商品代码、出口数量、离岸价等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内容相匹配并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一致。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必须印章齐全,没有涂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开票日期、数量、、商品名称、金额、税率等主要内容应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匹配。
4、出口收汇核销单(或出口收汇核销清单,下同)。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编号、核销金额、出口商名称应当与对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批准文号、离岸价、出口商名称匹配。 5、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各栏目的填写内容应与对应的发票一致;征税机关、国库(银行)印章必须齐全并符合要求。
6、属委托加工业务的应审核《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的原材料名称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原材料名称是否一致、产成品的名称与出口货物的中文名称是否一致,原材料的耗用情况和损耗比例,加工费与合同标注是否一致。退税率与《出口货物退税率鉴定表》上核定的退税率是否一致,原材料申报记录进货备注栏首位是否标注:WT。原材料有退税率,产成品零退税率,则不予退税。原材料零退税率,产成品退税,则加工费按照产成品退税率办理退税,如原材料完税凭证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必须在申报系统中录入,不得作为进项抵扣。
7、属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申报退税的应审核供货单位名称与《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上的加工企业名称是否一致;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名称与《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上的是否一致;进口料件采取作价方式复出口的,还应审核是否附送相应的《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进料登记册号与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备案号是否一致。进口料件采取委托加工方式,参照第(5)点。
8、外贸企业申报单证:出口发票原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关单原件、供货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从商贸流通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与从生产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应按供货企业的性质不同,分别申报出口退(免)税。具体纸质单证资料和电子数据的申报要求如下:
(1)每月退税申报期内,退税部门只能受理外贸企业当月出口货物一批次的退(免)税申报资料。外贸企业从商贸流通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与从生产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必须在加置区分标志后合并一批申报退(免)税。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申报退(免)税的纸质单证资料,必须按供货企业的性质(生产或商贸流通企业)单独装订成册,并在申报退(免)税纸质单证资料封面的“备注”栏,分别注明“从商贸流通企业购进货物”或“从生产企业购进货物”等识别标志以及对应的电子申报数据“关联号”,
(3)电子申报数据必须与纸质单证申报资料内容一致,此外,还应按以下要求处理:
A、外贸企业从商贸流通企业购进货物出口申报退(免)税的电子数据必须通过“关联号”的设置加以区分。
(4)从商贸流通环节购进出口货物的纸质单证申报资料实行单独装订,并在相应的电子申报数据进货明细备注栏加置标识“LT”。
9、填报《申报人声明》(见电子附表)。
10、申报资料装订顺序:汇总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申报人声明—月度自查表—需加封面纸皮。其他的汇总表为散件。
每月报《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月度自查表》一式一份(见电子附表)。
(二) 对审电子数据
1、查询电子数据中进货明细的计税金额、进货数量合计与出口明细的出口数量合计、应退税额与申报表(含《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和《汇总表》,下同)的相应数据是否一致。
(三)数据调整
1、发现退税申报数据需要调整的,预审未申报的自行调整,已申报的需填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人工调整申请表》和有关关单、发票的复印件,由管理员在审核系统内调整。
二、外贸企业申报资料和装订注意事项。见附件。
三、外贸企业以每月增值税申报期内申报,报关单按关单出口日期计算90天内申报,关单出口日期90天计算超过增值税申报期的,可在下月增值税申报期内申报,超期的按内销征税。若需报延期(延期90天)的关单,在关单出口日期计算90天内申报延期,超期申报的不受理延期申报,填延期表一式二份(需有海关印章的企业说明)报区税局审批。外汇核销单信息超过210天未到的按内销征税。
四、企业在每月1号后税局网上进行上月审批数据下载,见退税科邮箱(关于出口退免税网上预申报和审核结果网上反馈推广使用的通知),预审在申报系统生成预审数据后,在税局网上进行预审,预审反馈数据倒入企业申报软件查看疑点,企业对本月申报录错的商品码、关单号、外汇核销单号、退税率、金额等数据进行修改,企业对前期申报录错的数据做《数据调整表》报税局调整,除Z类疑点不申报挑过处理外,对外汇核销成本等疑点在管理员网上通知后,应及时报计算说明和有关复印资料,以供办理退税审核的疑点挑过的核对。
五、出口退免税资料备案按国税发【2005】199号文执行(可在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www.taxrefund.com.cn)下载)。外贸企业备案单证和装订顺序: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企业可增加目录栏)→收购货物出口的购销合同(中文版)→出口货物明细单(销售发货单可代替)→运输发票→海关装箱单→中英文对照版海外客户提货单,以上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六、由于审核软件对跨年度退税额不能累计计算,企业需定期对上年和前年等未退齐税的年度,在办税大厅预审有退税额可进行零申报退税,以便审核软件及时计算和办理跨年度的退税额,每月在申报期在办税大厅申报。
七、企业在第一笔出口货物的时间起超过二年的,可交申请报告和第一笔出口货物关单的复印件,申请企业出口退税“审核配置”的升级。
八、关于零申报问题。
(一)企业可在办税大厅对以前年度历史数据零申报进行预审,若有税退可在申报期内受理零申报,若无税退将不受理零申报。
(二)外贸企业上年度出口退税申报批次必须与本年度批次分开,除本年度的正常申报批次外,每月可增加一批上年度的退税申报,例:外贸出口企业2008年12月申报批次:
1、在2009年1月申报的2008年12月申报批次为01批。
2、在2009年2月申报的2008年12月申报批次为02批。
3、在2009年3月申报的2008年12月申报批次为03批。
4、在2009年4月申报的2008年12月申报批次为04批。
(三)当外贸企业存在以前各年度累计有应退可退税额时,可对以前各年度进行零申报(企业只需报送一式三份《汇总表》,不需报送其他电子或纸质退税资料)。
(四)零申报的申报年月批次规范为:
对以前年度所做的零申报,申报年月为该货物出口年度+12月,申报批次从“01”开始按原则上每月1个批次(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另外编号的除外)顺延。如2010年5月申报2009年的申报年月应为“200912”,申报批次为“05”批;如2010年5月申报2008年的申报年月为“200812”,申报批次为“17”。
九、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鉴定。
(一)对委托加工出口退税的国内原材料的商品码鉴定,需经海关进出口商品归类中心进行商品码鉴定,再填《出口货物退税率鉴定表》对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鉴定。每次申报均需重新鉴定。
(二)由于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审核系统海关商品代码升级不及时导致纳税人无法正常申报当期出口退(免)税。
(三)其他需对出口货物退税率、商品代码进行鉴定的。
不能按报关单列示的商品代码及对应退税率录入申报系统的,需经海关进出口商品归类中心进行商品码鉴定,填《出口货物退税率鉴定表》对原出口货物退税率、出口商品海关代码进行鉴定。
(四)报关单显示出口商品码为10位的,但该商品码有扩展码1或2,且有不同档次的退税率的。若扩展码1或2是由于商品性质差异产生的,需经海关进出口商品归类中心首先进行商品码鉴定;若扩展码1或2是由于征税率性质差异产生的,需报报关单和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以上情况均需报《出口货物退税率鉴定表》对原出口货物退税率进行鉴定,每次申报均需重新鉴定。
十、在办理退关退运货物单证申报时,申报资料除原要求的申报软盘、退运补税证明申请表或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退运协议书等资料外,需增加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提货单、进口关单(可事后补报)和有关手册核销结案表(可事后补报)。对退关退运货物重出口货物若出口关单号不变的,可不用办理退关退运货物退免税单证申报的手续。
十一、消费税正确的录入规则。
正确的录入规则应该是:“0”+税票代码后3位+7位税票号码+2位序号例:0031321380401。
十二、企业数据传递尽量通过税局12366网站上通道传递,传递操作方法见“相关中介机构、网址和网上操作”和“12366网上预申报和传递文件的操作方法”,企业出现申报疑点请与中介软件公司联系解决疑点的存在问题。
十三、为提高出口企业申报数据的准确和质量,出口企业每月申报数据在同一关联号,按实际业务的关联关系配比进货、出口单证,尽量将同一关联号下对应的单证量减至最少(一般是一张关单号对应一个关联号),以避免退税审核中出现过多疑点影响出口退税速度。
关联号的规范设置:关联号数字为10位,第1-2位为年数据;第3-4位为月数据;第5-6位为批次数据;第7-10位为序号数据;例:申报所属期2012年2月第1批次(01批)序号为1的关联号规范设置为:“1202010001”。
十四、关于换汇成本如何计算的问题
(一)同一关联号中存在单价差异较大的同一商品码货物,单笔计算换汇成本:[计税金额+计税金额×(征税率-退税率)-应退消费税]÷美元出口额
(二)进货凭证是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单笔按征收率计算换汇成本:[计税金额+计税金额×(征收率-退税率)-应退消费税]÷美元出口额
(三)填报《外贸企业退税申报数据换汇成本疑点计算说明表》(见附电子表)。
(四) 若单一商品码的换汇成本过高,可对同一关联号的同一商品码的相关数据进行合并计算结果。
(五) 并报送有关的关单和发票的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以及盖公章)。
十五、企业可在税局网下载所需年度企业仍未退税的申报数据的审核疑点,其数据输入申报软件查看未退税的疑点情况:
(一)若是对碰信息未到,需待正常信息到才能办理退税。
(二)若是Z数据疑点,需待复函正常数据到才能办理退税。
(三)若是企业录错数据,需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人工调整申请表》进行调正。
(四)若是以前年度申报数据有税退,需报所需年度12月的零申报汇总表一式三份,批次见以上第八点要求。
(五) 某一关联号存在某一疑点卡住,审核软件将对整个关联号数据卡住不能办理退税。
十六、有数据调整时报送《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人工调整申请表》,并报送有关的关单和发票的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以及盖公章)。
十七、企业第一次出口申报后,税局管理员实地检查需报装订成册资料的顺序:
(一)《实地调查表》一式一份。(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月度自查表》一式一份。(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四)企业营业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五)企业第一笔出口业务的单证备案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十八、(一)外贸企业上年度从商贸流通企业购进的应退税出口货物占其应退税出口货物总额30%以上的,将降低出口退免税信用等级;
(二)凡发生稽查立案查补税的企业,将降低出口退免税信用等级二年。凡降低出口退免税信用等级的,将增加出口退免税监控指标信息的项目,由此增加监控信息的等待时间,将降低出口企业的退免税进度。